当前位置:首页 > 招生考试 > 自考

衢州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办理2025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27 14:41:0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育考试院
视力保护色: 字体:[ ]

2025年下半年起,考生办理毕业申请登记等各事项均在浙江自学考试信息网进行,不再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提交材料和缴费。办理前请考生详细阅读《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公告》(附件1),现将我市办理本次毕业有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办理时间、事项

(一)12月2日8:30-12月4日16:30,考生通过浙江自学考试信息网核对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和课程成绩信息。如信息有误,请自行更正或申请更正,如有需要,可进行成绩补录成绩合并申请。

(二)12月2日8:30-12月11日16:30,浙江省自学考试信息网开放《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打印。请个人信息和课程成绩信息正确或已修改正确的考生,在毕业申请登记前完成《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的打印、填写、盖章。

(三)12月8日8:30-12月12日16:30,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毕业申请登记。毕业申请页面操作包括填选相应内容;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材料图片;需顶替的课程,在“顶替设置”中上传证书或课程证书图片;申请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前置学历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等信息如与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相应信息不一致,上传变更的证明材料。

(四)考生毕业申请登记完成后,请关注短信或浙江自学考试信息网毕业申请的审核状态,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12月19日前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考生的毕业申请将作初审不通过处理。

(五)请考生保管好填写、盖章后的《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纸质原件,在领取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时,提交教育考试机构。

二、办理流程

具体申请流程与重点提示详见《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公告》(附件1)

三、注意事项

(1)正式申请毕业前,考生可登录浙江省自学考试信息网,使用“查询-模拟毕业查询”功能查看自己是否已取得符合毕业条件的成绩;

(2)考生应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密码,本人进行毕业申请登记、缴费。线上提交的照片须符合要求且与本人一致,线上提交的毕业申请登记所需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线上缴费。

(3)心理健康教育(专升本)、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3个专业,2025年下半年最后一次颁发毕业证书,请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及时申请。

(4)所有专业毕业均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3年)〉的通知》(浙教试院〔2023〕105号)中现专业代码和名称进行电子注册。考生按原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选择带“Y”的专业代码,质量管理工程(专升本)和质量管理与认证(专科)专业没有带“Y”的专业代码。

(5)原报考其他专业考生申请公安管理(专升本)或护理学(专升本)或护理(专)专业毕业,须向申请毕业地教育考试机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审验符合条件并变更专业后方可申请毕业。

(6)毕业申请登记时,课程、成绩及学分须符合申请毕业专业考试计划要求。2025年下半年已申请免考并通过初审的课程,成绩显示为“申请中-免考”,不影响毕业申请登记。专升本专业学位要求的外语语言类课程不能是免考或以其他自学考试课程学分顶替。

(7)课程顶替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顶替规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管理规定〉的通知》(浙教试院〔2023〕108号)中《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顶替规定》进行,其中大学英语三级须是浙江省取得。

(8)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须有符合要求的前置学历:国民教育序列专科或以上毕业学历。前置学历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等信息如与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相应信息不一致,毕业申请登记时须上传变更的证明材料。

衢州市教育考试院

2025年11月28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