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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衢州市教育局“南孔学地•教职等你”硕博专场(二)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30 12:27:2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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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集聚优秀高层次教育人才来衢工作,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力打造优质师资队伍,结合各校(单位)招聘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2025年衢州市教育局“南孔学地•教职等你”硕博专场(二)招聘活动。为保障招聘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衢州市直公办学校(单位)办学需求,本次硕博专场(二)计划招聘事业编制教育人才5人,具体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一般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工作两年以上人员一般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时间从事本专业(所学专业或教育教学,下同)工作的经历。

4.工作经历是指2025年5月14日前累计的从业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和专业工作经历。

5.年龄一般为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4日后出生)。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衢州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不宜作为招引对象。

9.浙江省山区县、海岛县定向评审的特级教师或正高级职称教师,不在本次报考范围。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硕博专场(二)招聘由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衢州市教育局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衢州市教育局官网等统一发布。招聘工作由衢州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谈及现场复核、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自发布公告之日开始接受报名,并同步开展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个别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需延长报名的,可另行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应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汇总成一个PDF文件(以“最高学历+毕业院校+专业+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qzjszp2022@163.com(详见附件1)。

1.《2025年衢州市教育局“南孔学地•教职等你”硕博专场(二)报名表》(详见附件2,下同)。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还可凭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能反映个人学术科研水平、工作业绩、学业成绩等的相关材料。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等(有则提供)。

5.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无法提供证明的一律不得报考,对隐瞒身份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审核报名材料和报名资格。报考者填报或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后续将以邮箱、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三)面谈

本次博士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谈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养、适岗能力、素质潜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能力及表现。面谈具体开展形式要求以及时间、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谈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谈过程中同步开展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列入下一环节。面谈总分100分,成绩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列入下一环节。

(四)考核体检

面谈结束后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1:1确定考核、体检对象。成绩如有相同,开展加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

考察合格人员入围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根据实际情况由主管部门商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可在同岗位面谈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衢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没有正当理由或未经事业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对象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且不符合放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期限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须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否则由招聘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前因考生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根据实际情况由主管部门商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在同岗位面试面谈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试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经人社部门核准后,不再递补。报考教师岗位录用人员,没有相应教师资格证需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未能按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按相关规定不予续聘。

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学校(单位)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规定。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单位)将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须按相关要求与招聘学校(单位)约定为期五年的服务期协议,除国家法定规定外,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离原单位。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硕博专场招聘相关人才政策根据《中共衢州市委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更优人才生态推动衢州大发展快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衢州市委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力打造四省边际人才集聚“桥头堡”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十二条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加快培育“两专”教师队伍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衢委人才办〔2021〕11号)等文件执行。

(二)本次招聘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参照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网址:https://www.zj.gov.cn/art/2024/11/4/art_1229611841_60245653.html)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本次引进公告中所有岗位如无合适人选均可容缺。本公告由衢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本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衢州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电话:0570-3081591,0570-3081830)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未尽事宜由衢州市教育局商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附件:

1.2025年衢州市教育局“南孔学地•教职等你”硕博专场(二)计划表

2.2025年衢州市教育局“南孔学地•教职等你”硕博专场(二)报名表


衢州市教育局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

2025年衢州市教育局“南孔学地•教职等你”硕博专场(二)计划表

序号

招考单位

岗位

招考计划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1

衢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或直属单位

教师或研究员

5

博士研究生

不限

谢老师

0570-3081591

qzjszp2022@163.com


合计


5







附件2附件2.docx

2025年衢州市教育局“南孔学地•教职等你”硕博专场(二)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岁)


照片

民族


籍贯


生源地(高中毕业时户籍)


政治

面貌


何时入何党派


联系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是否持有教师资格证


持有何种教师资格证


是否有宗教信仰


身高


特长


学习

情况

研究生毕业院校及专业


个人成绩排名


本科毕业院校及专业


个人成绩排名


参加工作时间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是否在编


专业技术职称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学习和工作简历

(从高中

填起,时间不中断)



主要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

称谓

姓名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本人

承诺

本人承诺以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承诺人(手写签名):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意见

(本栏由相关招聘单位填写)

填表说明

一、填报的各项内容必须真实、全面、准确,考生要保证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照片处”须粘贴本人近期电子版一寸照。

三、所填“联系电话”应确保畅通,以便后续联系。“通讯地址”须写明本人所在单位或家庭所在省、市的具体地(住)址及邮编。  

四、个人简历,主要包括:

1.“学习经历”:(1)时间要具体到月份;(2)从高中填起;(3)在各个学习阶段注明所获学历和学位。

2.“工作经历”:(1)时间要具体到月份;(2)注明自己在每个工作阶段的岗位,具体任职情况或身份。

3.“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必须完整、连续,不得出现空白时间段,有待业经历的应写明起止时间。

4.在职学习的经历,务必注明“在职学习”;兼职工作的经历,务必注明“兼职”。

5.在职人员的学历学位,须为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

五、报名表中填报的科研成果、主要业绩及奖惩情况须逐一提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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