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衢州市“南孔精英”计划培养专项实施办法》《关于开展2023年度“南孔精英”计划培养专项领军人才、青年人才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衢委人才办〔2023〕12号)文件精神,经县(市、区)、市直学校推荐,市教育局考评小组综合考评,市教育局党委会研究确定刘强等60位同志为2023年“南孔精英”计划培养专项教育青年人才项目初步人选(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1.在公示期内,广大干部、群众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或教师工作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1月22日。
4.公示受理电话:0570-3084306(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0-3081830(教师工作处)。
衢州市教育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