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浙财科教〔2022〕6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补助资金》(浙财科教〔2022〕6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浙财科教〔2022〕61号)文件精神和2023年市级教育费附加资金预算安排情况,通过教育项目竞争性评选,现将2023年省补专项资金和市级教育费附加项目经费下达给相关学校(单位)。
一、市财政年初预算安排2023年市级教育费附加项目经费2094万元,列市教育局部门预算“2023年市级教育费附加预留经费”项目中,本次予以全部下达。
二、市财政年初预算安排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344.94万元,列市教育局部门预算“提前下达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项目中,本次予以全部下达。
三、市财政年初预算安排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补助资金689.25万元,列市教育局部门预算“提前下达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补助资金”项目中,本次予以全部下达。
四、市财政年初预算安排2023年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09.87万元,列市教育局部门预算“提前下达2023年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中,本次予以全部下达。
本通知下发后,由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做好资金拨付工作。
根据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要求,结合本次资金下达和学校自身资金情况,请各学校对原项目申报书中有关资金安排、项目实施内容、绩效目标等进行相应修改完善,并于2023年6月5日前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备案。
项目经费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和挪用。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附件:
1.2023年市级教育费附加项目资金分配表
2.2023年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分配表
3.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补助资金分配表
4.2023年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衢州市教育局 衢州市财政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