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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教育局 衢州市孔子教育基金会关于评选衢州市第七届“红烛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9 16:04:52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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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为展示我市教育人爱岗敬业、大爱育人、乐于奉献、长期坚守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经研究,决定开展衢州市第七届“红烛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男满30年、女满25年及以上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教师,重点是农村学校和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得过省“春蚕奖”及市“红烛奖”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列为评选对象。

二、评选条件

(一)为人师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备“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素质,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模范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勇于创新。在各项教育改革工作中,勇于创新实践,表现突出,成果显著。

(三)甘于奉献。扎根基层,一心从事教育事业,有突出的感人事迹。

(四)业绩突出。勇于钻研实践,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取得具有一定高度的成果。

三、推荐名额

衢州市第七届“红烛奖”共评选50名,各地各校推荐名额见附件1。市直学校各推荐1名(实行多校区办学并达到一定规模的学校可增加推荐1名),参加市直联评后确定推荐人选。原则上,县(市、区)推荐人选中农村学校教师占推荐总数的60%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满20年的优先推荐,校级领导的推荐人数控制在10%之内。各县(市、区)可各推荐1名后备人选,要求为农村学校教师或担任班主任工作满20年教师。

四、推荐办法与要求

衢州市第七届“红烛奖”的推荐评选,采用“两荐两考”办法,即个人自荐、学校推荐、专家组考核、教育行政部门考察审定的办法进行。先由个人自荐、学校推荐申报,经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初评后,按下达的名额上报推荐人选及有关材料。市教育局将组成专家评选考核组,对推荐人选的思想素质、师德表现、工作能力与业绩等进行全面考评,确定衢州市第七届“红烛奖”人选。

各地各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衢州市第七届“红烛奖”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做到严格考评,择优推荐,将确实优秀的先进典型选拔出来。在推荐评选中,要重点考核被推荐人选的师德表现和敬业精神。要着重推荐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并向农村中小学及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倾斜。推荐人选中各类学校和学科要有合适的比例。对近五年来查实存在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不纳入推荐范围。对推荐的教师,单位所在党组织要严把思想政治关,在申报表中填写推荐意见。推荐人选须进行“三级公示”,即学校应将推荐人选名单及事迹材料通过公示栏、校园网等途径在本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市县两级教育局要将推荐人选(最终人选)名单通过教育网等途径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以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五、上报材料和时间

为保证推荐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于2023年6月5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逾期不报,视作放弃。联系人:柯亚丽,电话:3081830。

推荐衢州市第七届“红烛奖”人选,应报送下列材料:

(一)衢州市第七届“红烛奖”申报表 (附件2,一式3份)。

(二)衢州市第七届“红烛奖”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一式1份)。

(三)推荐人选典型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一式3份),事迹材料由学校组织撰写并打印,其中主要事迹摘要填入《衢州市第七届“红烛奖”申报表》相关栏目。

(四)申报表中所涉及的各类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论文、课题等信息将从“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采集,申报教师无需提供复印件。


附件:1.衢州市第七届“红烛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2.衢州市第七届“红烛奖”申报表

          3.衢州市第七届“红烛奖”推荐人选一览表


衢州市教育局                衢州市孔子教育基金会

2023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衢州市第七届“红烛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推荐人数

市直学校

5

柯城区

7

衢江区

7

龙游县

8

江山市

11

常山县

6

开化县

6

合计

50

附件2、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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