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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办理2023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8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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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毕业申请采取网上申请登记、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现将我市办理本次毕业有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办理时间

(一)12月8日8:30-12月12日16:30,需要成绩合并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按相应流程及要求提交成绩合并申请。个人信息有误的,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更正。

(二)12月11日8:30-12月14日16:30,符合补录成绩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按相应流程及要求提交成绩补录申请。

(三)12月11日8:30-12月15日16:30,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毕业申请登记。

(四)毕业申请登记完成的考生,准备好毕业申请所需材料,按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网站公告的时间、地点到现场提交。

(各县市具体时间、地址见下表)

县市

准考证首四位

时间

地址

联系电话

市本级

0801

12月15-16日

衢州市智慧新城学府路7号8栋市教育考试院一楼

05703089342

衢江区

0821

12月15-16日

衢州市智慧新城学府路7号8栋市教育考试院一楼

05703089342

常山县

0822

12月15日

常山县天马街道文峰西路34号二楼

05705021117

开化县

0824

12月15日

开化县钟山路22号

05706015153

龙游县

0825

12月15日

龙游县端礼路1号龙游县职教中心南门

05707021709

江山市

0881

12月15日

江山市双塔街道礼贤路304号教育局大楼401室

05704965228

二、办理流程

请详细阅读《2023年下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必读》(附件一)

(一)查询、核对个人信息、准考证信息

考生在申请登记开始前,须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网查看申请毕业专业的专业计划及有关规定,核对个人信息(身份证、姓名、准考证等)是否完整、正确,查询所考课程成绩是否符合按专业计划达申请毕业要求。如个人信息有误,考生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网上申请登记开始之前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进行确认、修改。如有信息修改、成绩合并、成绩补录等情况的,先进行相关申请,待审核通过后再按步骤进行毕业申请登记。

(二)查询课程、成绩,打印合格成绩

(三)网上毕业申请登记

(1)我的申请-毕业申请-新增学历教育证书毕业申请

(2)准考证、专业、主考院校选择

(3)选择课程与成绩

①考生如果某门课程有1个以上合格成绩,可以自行选择毕业申请时使用哪一成绩。

②考生如果使用证书或证书课程或若干课程学分来顶替申请毕业专业中的相应课程,使用顶替设置。

(4)确定课程、成绩无误后,选填健康状况等项目,提交。如有补录成绩申请的,等审核通过,确定课程、成绩无误后,选填健康状况等项目后进行提交。如果未能成功提交,系统会出现相应提示。考生按提示进行修改或补充。

三、现场提交材料

申请专科毕业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

(2)自考课程成绩打印件(自学考试信息网-查询成绩、打印合格成绩);

(3)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等级证书(或笔试合格证、成绩通知单)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级证书原件(顶替设置的考生,使用哪种提交哪种);

(4)用于金融管理、商务管理等专业各类承认学分的证书或证书课程合格证原件(顶替设置的考生);

(5)课程合格证书原件(补录成绩申请的考生);

(6)免考审批表原件(补录成绩申请的考生);

(7)转考审批表原件(补录成绩申请的考生)。

申请本科毕业,除以上材料外,还需另交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2002年及之后毕业)或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及之前毕业)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 

(2)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

(3)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成绩册上姓名、身份证号与申请毕业时的姓名、身份证号不同的考生,需由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曾用名或更名或变更身份证号的证明原件。

(4)经 审核,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填写个人、单位鉴定,并盖章。

已经在网上登记成功的考生,务必请本人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材料递交及审核,并交纳审核费50元,逾期未送达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作审核不通过处理。市本级毕业生材料在12月16日16:30之前交教育考试机构。

四、其他注意事项

衢州地区考虑到部分外地考生来回奔波的不便,现将《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挂在衢州教育网上供考生下载,毕业生可用A4纸下载并填写,经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及个人鉴定(所有需填写的内容一律使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单位鉴定由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填写并盖章,字数须在50字以上,不得打印或简单的用“同意本人鉴定”6个字来作为鉴定。)确保信息准确,鉴定真实的情况下加盖公章,提交材料时交考试机构在正面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最好能准备2份)。


衢州市教育考试院

2023年12月7日


附件一:浙江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必读.doc

附件二:232浙江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pdf

附件三:自考毕业申请中有关课程使用问题的相关规定.docx

附件四: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docx

附件五: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归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代码和名称等事项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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