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12月4日至12月8日,分批次对杭州市西湖区等20个县(市、区)开展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省级评估实地核查。具体名单通告如下:
杭州市西湖区、杭州市萧山区、杭州市余杭区、杭州市临平区、杭州市富阳区、桐庐县、建德市、宁波市海曙区、宁波市镇海区、宁波市鄞州区、乐清市、湖州市南浔区、海宁市、嵊州市、金华市金东区、武义县、常山县、舟山市普陀区、温岭市、庆元县。
教育部督导局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048。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571-88008922。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