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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浙江省二级幼儿园评估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21 09:25:00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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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和<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2020年修订)>的通知》精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3年11月组织专家组对衢州市柯城区书院幼儿园等17所申请省二级幼儿园预评估的幼儿园开展实地评估,评估结果经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审议通过,拟认定衢州市柯城区书院幼儿园等17所幼儿园通过浙江省二级幼儿园预评估(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学校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署真实姓名。我们将严格按照《信访条例》为反映人保密。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借机诽谤诬告。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3日。

二、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衢州市仙霞中路36号,衢州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处,邮编:324002。

2.联系电话:0570–3075027。



附件:浙江省二级幼儿园预评估结果



衢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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