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 适老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中共衢州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1-19 15:43:18 信息来源:
视力保护色: 字体:[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 年11月22日至12月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2年1月14日,巡察组向市教育党委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教育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2022年1月14日反馈会后,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原汁原味学习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认认真真领会整改要求,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认领责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逐一对照检查,剖析问题原因,要求全局干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做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派驻纪检组长为监督责任人,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建立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制度,负责指导督促所联系学校做好整改工作。对标对表反馈意见,认真起草、修改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构建完整的整改责任落实体系。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局党委定期督查整改落实情况,通过情况跟踪和责任追究等措施,对整改落实情况适时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点问题跟踪督办,切实做到整改工作见人见事见思想,确保整改事项落到实处。注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将整改过程中的有效举措形成长效制度并长期坚持抓好落实,通过修订、补充完善和新出台市教育局全面从严治党、工程项目建设、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内部工作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巡察反馈的17个问题,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在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问题,给予集体约谈1次,诫勉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人,提醒谈话9人次,批评教育8人次;清退款项1.7575万元,挽回其他损失11.2798万元;制定完善制度9项。

一、关于“执行教育收费管理相关政策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行全面收费自查。市教育局下发收费情况自查通知,对2020年以来学校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完善学校内控制度。学校层面制定出台《学校收费管理办法》和《捐资助学管理办法》,召开规范学校收费管理专题会议,组织各处室和学部管理干部认真进行学习。

(三)完善市级内控制度。市教育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学校捐资助学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二、关于“合作办学依法清算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财务依法清算。督促学校加快合作办学的依法清算工作,按规范程序做好清算。

(二)明确资产搬迁处置。邀请相关部门对合作办学学校资产搬迁和国有资产处置问题进行商议。明确财政性资金形成的国有资产,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搬迁和处置。

三、关于“对教师处分执行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加强对学校的监督管理,责令限期整改,3名人员的薪资补扣已执行到位,并完成档案归集。

(二)建立人事专项检查制度。下发教师工作专项督查通知,重点督查工资待遇、教师资格证持证等情况。

(三)加强人事干部业务培训。汇编市直学校(单位)人事业务工作手册,制定人事干部业务培训工作方案,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四、关于“执行教育教学改革政策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规范招生范围。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出台《衢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二)强化政策执行力度。出台《衢州市教育局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格规范执行到位。

(三)综合施策整体推进。通过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2022年全部完成“公编民用”教师清理。

(四)明确任务重点突破。研究制定鼓励公编教师交流至民办学校相关支持政策,确保公编民用教师清理工作规范有序。

(五)完善督查机制。建立专项工作督查通报机制,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开展督导检查。

五、关于“资金、项目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资金竞争分配。加强学校项目谋划储备和竞争性评审工作,专项资金提前下达给各校。

(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制定《市本级学校(单位)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管理进行优化和完善。建立常态化项目督查指导机制,每年对各市直学校项目进行督查和指导,尽早支付相关资金,做好项目验收工作,提升项目实施绩效。

(三)加强队伍专业培训。加强对学校后勤和项目、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

六、关于“对下属学校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经费审计报销。加强各种补贴发放和差旅费报销的审核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违规问题的发生。

(二)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出台捐资助学管理制度,对捐资助学行为和捐赠财物管理使用进一步进行规范,强调坚持以自愿无偿为原则,严格捐赠款物和项目的管理。

(三)强化项目日常监管。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修订“三重一大”内控制度,加强业务培训,每年定期、不定期对学校项目进行现场督查,强化监管。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关于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不定期开展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七、关于“少数干部(教师)法纪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法律法规宣教活动。印发《衢州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通过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多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教师)队伍法纪意识。

(二)选树师德师风优秀典型。加强日常宣传和教师节集中宣传,专题报道名优教师,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建立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制定发布《衢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明确管理运用办法。

(四)畅通师德师风投诉举报平台。公布投诉电话,加大违反师德师风查处力度。

(五)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负面清单全告知,全员签订承诺书,典型案例汇编和警示教育全覆盖。

(六)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制定《关于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建立常态化警示教育、不定期正风肃纪、问题抄送和责任追究等机制,压紧压实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八、关于“‘两勤两专’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两专”教育培训力度。实施局机关干部项目化培养,有计划安排局机关干部参加青蓝工程、三名工程、骨干研修工程等教育培训,提升教育管理水平。

(二)推进“两专”导师帮带制度。从退居二线老领导、高职称、高学历等干部中选聘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科学精神过硬的帮带导师,对优秀年轻干部进行结对帮扶,加快年轻干部成才成长。

(三)构建“双向”互动培养模式。实行机关、学校干部“双向”互动培养,打通机关、学校干部培养使用通道,提升机关干部“两专”能力。

(四)创设教师发展提升平台。指导用人单位完善自主评聘评审办法,进一步建立业绩优先的用人导向。

(五)推进学校自主评聘工作。指导全市自主评聘试点学校修订完善评聘办法,区域内做好岗位指标统筹工作。

(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规定。严格执行《中共衢州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局管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办法》,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进行交流。  

(七)做好局管干部任职年限摸底排查工作。举一反三,对局管干部岗位的任职期限作全面统计摸排,掌握具体情况。

(八)建立岗位任职期限提醒预警机制。对在同一岗位满一定年限的局管干部,纳入提醒预警名单库,作为干部调整重点对象,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使用。

九、关于“政治领悟力不够,应对民生关切不够及时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谋划设计。印发《衢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健全学前教育联审联管机制。

(二)科学规划布局。市县联动推进县域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课题化推进项目研究,完善全域幼儿园布局规划。

(三)健全要素保障。积极完善成本分担机制,科学核定办园成本,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衡量标准,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合理确定分担比例。

(四)层层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构建“管教学必须管安全、管学生必须管安全、管后勤基建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

(五)加强学校食堂和超市的监管。全面实施“智能阳光厨房”工程,实现食堂智能化管理。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准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宣传。实施“师生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开展线上、线下食品安全工作宣传及教育活动等。

下一步,市教育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回头看”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做好“后半篇”文章,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围绕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效果长效化的目标,整改过程中以及整改结束后定期开展“回头看”,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决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切实提高服务意识,让群众看到作风持续转变的成效。二是坚持压实压紧主体责任,进一步构建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局党委真正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行使“监督责任”。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亲力亲为,抓班子、带队伍;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认真主动地抓好分管处室、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形成立责、压责、明责、履责、追责“五位一体”的良性互动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坚持整改成果运用,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以落实巡察“回头看”整改为契机,推进整改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结合,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特别要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住关键环节,推进制度创新,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同时,针对执行程序上的不规范等问题,要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规范意识和业务能力;对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和问题,要严格督办,盯紧抓实,真正构建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努力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3080771;邮政信箱:衢州市柯城区仙霞中路36号行政中心四号楼908室组织处;电子邮箱:610037280@qq.com。

 

中共衢州市教育局委员会

2023年1月19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