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衢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衢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名班主任工作室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经评审确定的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培育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4日至10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市教育局反映并提供书面材料。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蒋文倩;联系电话:0570—3081541;邮箱:383364758@qq.com。
附件:附件 衢州市中职学校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培育对象评审结果汇总表.docx
衢州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