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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衢州市教育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20 09:31:21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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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衢州市教育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9月29日

市教育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加强安全管理,正确引导舆论,根据中央、省、市委网信办对政务新媒体发布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政务新媒体,是指以单位名义建设、认证并作为单位运行的,基于互联网技术,通过即时通信面向公众发布信息的政务公众账号。衢州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三衢教育。

第三条衢州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管理“三衢教育”微信公众号,局机关各处室根据工作分工,分别负责微信公众号的内容保障。“三衢教育”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内容基本保持与局门户网站同步更新,每周更新内容不少于5次。

第四条落实稿件审核制度。一般性工作稿件,须经处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并报局分管领导审核签字;重要工作稿件,上级领导、局主要领导参加的活动报道,须经局主要领导审核签字。

第五条政务新媒体原则上制作发布与本地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政务信息,严格按照中办、国办规范表述要求进行信息发布,禁止泄露国家秘密,禁止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的信息,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

第六条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账号密码的安全管理,防止账号被盗用或被恶意攻击等安全事件发生。加强应急值守,节日期间值班员负责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值守。

第七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衢州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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