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教师工作处 |
负 责 人: | 郑丽芬 |
单位地址: | 仙霞路36号 |
公开电话: | 0570--3081591 |
工作职责: | 1.统筹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拟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 2.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 3.牵头组织和指导名师、特级教师的评选,高层次人才引进,各类专家工作站建设等。 4.组织和指导全市教师培养和培训工作,归口负责师范教育。 5.组织和指导人事管理改革、工资待遇保障、职称评审、奖惩等工作。 6.负责直属学校(单位)绩效工资管理、教师招聘等工作。 7.负责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承担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工作。 8.负责局机关、直属学校(单位)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以及与港澳台的合作与交流工作。 9.统筹指导全市涉外办学工作,负责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审批监管工作。 10.负责教师、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1.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任务。主动对接省厅教师工作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合作交流办公室);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外办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