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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处

发布日期:2020-08-0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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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教师工作处

负 责 人:郑丽芬
单位地址:仙霞路36号
公开电话:

0570--3081591

工作职责:

1.统筹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拟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

2.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

3.牵头组织和指导名师、特级教师的评选,高层次人才引进,各类专家工作站建设等。

4.组织和指导全市教师培养和培训工作,归口负责师范教育。

5.组织和指导人事管理改革、工资待遇保障、职称评审、奖惩等工作。

6.负责直属学校(单位)绩效工资管理、教师招聘等工作。

7.负责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承担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工作。

8.负责局机关、直属学校(单位)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以及与港澳台的合作与交流工作。

9.统筹指导全市涉外办学工作,负责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审批监管工作。

10.负责教师、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1.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任务。主动对接省厅教师工作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合作交流办公室);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外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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