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政教督办〔2020〕4号
各市直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发展性评价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教督〔2017〕94号)和《衢州市教育局 衢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的试行意见》(衢市教综〔2012〕114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市直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更好地服务学校深化课程改革和特色发展、内涵发展,推进素质教育和学校现代化建设,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修订了《衢州市市直学校发展性评价评分细则》。现将修订后的《衢州市市直学校发展性评价评分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做好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考核时间安排在每学年结束后,评价结果作为对学校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附件:《衢州市市直学校发展性评价评分细则》(试行)
衢州市教育局 衢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
附件
衢州市市直学校发展性评价评分细则(试行)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评分细则 |
一、办学思想(17分) | 1.办学理念 | 3 | 办学理念清晰,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概括精当,彰显以生为本,并落实到教育教学活动中,知晓度、认同度高。 | (1)办学理念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五育并举。(1分) (2)办学理念贯穿于教育教学活动,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个性差异,关注全面育人。(1分) (3)师生对办学理念的知晓度、认同度达85%及以上。(1分) |
2.学校文化 | 3 | 学校文化建设有顶层设计,体现中华文化精髓,结合学校实际形成独特的教育内涵,贯穿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全过程,并内化为全体师生共同的价值观,确立文化自信。 | (1)学校文化有顶层设计,能体现中华文化精髓,设计切合学校办学理念,具有独特的学校风格。(1分) (2)开展切合学校文化建设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1分) (3)挖掘、利用学校传统优势,重视学校特色建设,文化建设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1分) | |
3.党建引领 | 6 | 坚持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建工作规范,党组织活动开展正常有序、规范到位。 | (1)学校“三重一大”等事项通过党委或党支部讨论决定。(1分) (2)三会一课落实到位,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正常开展。(1分) (3)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位,并渗透到教育教学工作中。(1分) (4)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1分) (5)积极推进党建品牌建设,注重党建宣传,有成果在市级及以上会议交流或媒体报道。(媒体平台以衢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年度信息宣传考核认定载体为准)(1分) (6)积极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创建清廉学校示范点。(1分) | |
4.发展规划 | 2 | 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充分体现现代教育发展趋势,目标合理、举措可行,达成度高。 | (1)制定有符合学校实际的发展规划,每学年有实施计划、总结。(1分) (2)落实学校规划及实施计划,达成度高。(1分) | |
5.开放互融 | 3 | 综合利用各种社会和地方特色资源办学,加强校际合作与交流,共同发展,优化育人模式。 | (1)密切学校与社区、社会的联系,充分整合社区和社会各类资源,丰富教育教学供给。(1分) (2)与市内或省内外同类学校有长期交流合作,开展教育管理、课程教学、师生交流等活动,每学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校际交流活动。(1分) (3)与国外学校建立姐妹学校关系,定期开展形式丰富的交流活动;实施教师境外研修培训计划。(1分) | |
二、治理结构(23分) | 6.办学条件 | 3 | 中小学校办学条件达到浙江省现代化学校要求,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浙江省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要求。 | (1)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浙江省《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建设标准(2005年版)中的Ⅱ类学校及以上标准。(2分) 普通高中校园面积与建筑面积达到《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寄宿制普通高级中学建设标准>》(2006年)的要求。(2分) 中职学校校园面积与建筑面积达到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2〕12号)的要求。(2分) 特殊教育学校占地面积与建筑面积达到《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11〕156号)的要求。(2分) (2)学校符合智慧校园建设要求,小学有拓展性课程教室,初中、高中有拓展性课程创新实验室,特殊教育学校康复用房种类齐全,能够满足康复训练所需。(1分) |
7.依法治校 | 3 | 学校章程规范,制度健全;管理民主,教代会各项职权有效实施,教职工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 (1)按照法定程序制定或修订章程,形成以章程为核心、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教育教学、安全保卫、食堂卫生、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符合学校章程规定。(1分) (2)实行党务、校务公开,定期发布工作信息,实行民主监督。(1分) (3)教代会制度健全,定期召开教代会,教职工积极参与各项工作的提案,相关工作审议实行票决制,教职工权益得到有效保护。(1分) | |
8.安全治校 | 4 | 各项制度、机制及预案齐全,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及各种预案演练,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建设。 | (1)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各种应急预案齐全。(1分) (2)全面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每学期开展不少于1次预案演练。(1分) (3)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改到位。(1分) (4)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建设,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4A得0.5分,5A得1分) | |
9.规范办学 | 4 | 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教材、教辅资料使用,分班等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无违规补课情况。 | (1)义务教育学校供学生使用的教学用书只能在规定目录范围内,严格按照年级学科教辅材料使用要求向学生推荐使用;未经省级及以上部门批准不得引进境外课程及使用境外教材;学校严格实行平行分班,无阴阳课表现象。(2分) 普通高中各年级教辅材料在规定目录范围内,提供代购服务,做到“一模块一教辅”;学校无强制指定选考科目,高一年级每学期开设的并开学考科目不超过8门。(2分) 中职学校未经省级教育部门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不得举办中外办学项目或整建制引进国外课程等。(2分) (2)学校无违规补课情况(公休日、节假日、寒暑假、课余时间等无课外补课);无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义务教育学校无举办各类学科竞赛等。(2分) | |
10.后勤管理 | 4 | 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到位,财务行为规范;食堂日常管理规范到位。 | (1)财务行为规范,基建、大型维修、大宗物资采购、小额专项工程招投标等经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物资采购有验收手续。(1分) (2)预算编制、绩效工资发放经学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通过,无违规发放绩效工资的情况。(1分) (3)食堂实施五常法管理,大宗物品统一配送,物资管理程序到位,从业人员全部取得健康证。(1分) (4)B级食堂0.5分,A级食堂得1分。(1分) | |
11.档案管理 | 2 | 档案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场地符合要求,档案资料规范齐全。 | (1)档案制度健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场地符合要求。(1分) (2)档案资料(文书档案、业务档案、学籍档案等)规范齐全,涉及教师的人事档案资料及时规范报市教育局归档。(1分) | |
12.装备管理 | 3 | 教育技术装备符合《浙江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实验场所管理规范,满足教学需要。 | (1)计算机、图书(生均图书册数、生均图书年更新量)符合《浙江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2分) (2)实验场所(实训场地)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满足教学需要,按要求开足开齐各类实验(实训)。(1分) | |
三、育人模式(20分) | 13.立德树人 | 7 | 坚持德育为先,德育体系完整,机制健全;将立德树人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内容丰富、方法得当、载体多样、特色鲜明,体现全员、全程、全方位的育人思想;着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班主任、辅导员队伍,提高德育工作专业化水平。 | (1)将德育工作列入学校重点工作,成立德育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德育制度健全。(1分) (2)建立家长委员会,并开展相应活动,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体系。(1分) (3)构建学科德育体系,充分开发各学科德育资源和功能,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将理想信念、公民道德、生命意识等内容有机融入学科教育。(1分) (4)结合党团组织、学生社团和兴趣小组积极开展德育工作,充分利用重大节日和纪念日开展活动,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2分) (5)着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学年内班主任基本功大赛获市一等奖得1分,省二等奖及以上得2分。(2分) |
14.多育并举 | 5 | 加强音美体劳教育,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综合实践活动。 | (1)平均每周开设1节劳动综合实践活动课;小学进行居家劳动教育指导,学生每学年完成1份考察探究成果、1件劳动技术作品;初中学生每学年完成1份较完整的考察探究或社会服务成果、1件劳动技术作品、1项职业体验活动;高中(中职)学生每学年完成1份较完整的研学旅行成果、1次社会服务,1项职业体验活动。(2分) (2)学校课间操正常开展,保障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1小时以上。(1分) (3)体育、美育及综合实践活动丰富,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校级运动会和文艺活动。(2分) | |
15.课程建设 | 4 | 开足开齐各类课程并按国家要求落实基础性课程。 普通中小学有符合学校实际的课程改革方案或课程建设规划;义务教育学校施行国家课程校本化,实现基础性课程与拓展性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有机统一;普通高中形成特色课程,选修课程丰富。 中职学校有体现选择性思想的课程体系;有对接区域经济、产业发展的特色课程;强化教学实践环节。 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开发并规范实施满足残疾学生需要、体现学校特色的学校课程。 | (1)按照课程计划开足开齐各类课程,按照国家要求落实基础性课程。(1分) (2)普通中小学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课程改革方案或课程建设规划。(1分) 义务教育学校有效统筹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确保国家、地方课程落实,推动校本课程与拓展性课程开发与实施;拓展性课程课时小学达15%、初中达20%;有2门市级及以上的精品课程;(2分) 普通高中形成特色课程,选修课程丰富,开发有浙江省教育厅推荐的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课程群)或精品课程(课程群)。(2分) (3)中职学校有体现选择性思想的课程体系,并根据行业企业的变化及时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有对接区域经济、产业发展的特色课程以及与课程教材相配套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应用效果好;按要求开展顶岗实习,实习生管理、跟踪、考核制度健全,执行到位。(3分) (4)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开发并规范实施满足特殊学生需要、体现学校特色的学校课程,开设一定数量的学校特色课程,有2门市级及以上的特色课程。(3分) | |
16.学教方式 | 4 | 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教研活动正常开展,学校领导积极深入教学一线。 小学落实核心素养,整合学习资源,培养学生自主、合作、探究能力;落实“轻负高质”教育理念。 初中落实学科核心素养,开展多种形式学习,实现分层分类走班;落实“轻负高质”教育理念。 普通高中落实学科核心素养,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实施精准教学;实现学生差异化学习,促进高中生形成鲜明的学科兴趣和专业倾向。 中职学校实施产教融合育人,探索双主体育人,推进“名企+大师+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 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符合残疾学生实际,关注学生差异,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 (1)教研组活动正常开展,有主题,成效显著。(1分) (2)校级领导深入课堂,深入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定期参与教学质量分析。(1分) (3)小学全面实施课堂教学改革,落实核心素养,开展学生学习方式转变研究,整合学习资源,开展多种形式学习,培养学生自主、合作、探究能力,形成适合校情、学情的课堂教学模式,有相关课题研究或推进项目;落实“轻负高质”教育理念并取得一定成效。(2分) 初中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落实学科核心素养,在培养学生认知、合作、创新及职业能力上有扎实举措;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开展探究学习、合作学习、项目学习等,关注公平与差异,实现分层分类走班,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需要,有相关研究课题或推进项目;落实“轻负高质”教育理念并取得一定成效。(2分) 普通高中落实学科核心素养,建立以学为中心的课堂行动模式,形成科学有效的学生学习指导机制,积极探索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的教学方式,有相应的教学研究项目或推进项目;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实施精准教学,实现学生差异化学习,促进高中生形成鲜明的学科兴趣和专业倾向。(2分) 中职学校实施产教融合育人,积极参与集团化办学,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探索双主体育人,双导师指导、双课堂教学、双身份学习、双元制评价;推进“名企+大师+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2分) | |
四、师资队伍(21分) | 17.师德师风 | 6 | 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 广泛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大力弘扬模范教师师德师风; 落实教书育人的使命和责任,教师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知识、仁爱之心。 | (1)师德师风制度健全,建立有师德师风评价方案、监督管理制度和表彰奖励制度并落实到位,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评优评先、职务聘任、派出进修的重要依据。(2分) (2)定期开展师德专题培训,培训有计划,教师有学习笔记、学习心得或总结。(1分) (3)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活动,结合学校实际大力宣传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楷模等先进人物。(2分) (4)学年内有教师典型事迹被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媒体平台以衢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年度信息宣传考核认定载体为准)(1分) |
18.队伍建设 | 7 | 有完善的教师培养规划和教师培养体系,校本培训制度健全并落实到位,贯彻落实教师全员培训制度,保障教师培训经费落实到位;教师梯队合理,发挥名优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业务提升活动;重视“三名”工作室建设,工作室示范辐射作用较好。 | (1)教师培养制度健全,有教师培养规划与年度计划,建立骨干教师、班主任培养机制。(1分) (2)按要求定期开展校本培训,5年一周期教师全员培训落实到位,教师培训经费不低于日常公用经费总额的10%及教师工资总额的2.1%(基础工资中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中的70%),未按规定完成国家、省、市相关培训任务指标的,不得分。(1分) (3)开展校内外师徒结对活动,发挥本校名师、特级教师等名优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扎实开展集体备课、校内公开课、示范课、互相听课评课等教师业务提升活动。(2分) (4)重视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等人才工作室建设,对校内外中青年教师辐射引领作用发挥较好。(1分) (5)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比例达90%;初中学校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比例达100%;普通高中专任教师研究生学历(含硕士学位)人数达30%;中职学校专任教师研究生学历(含硕士学位)人数达20%;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学历未达到相应要求则学年内每增加研究生学历(含硕士学位)教师1人得0.5分。(1分) (6)生师比小学1:19,初中1:13.5,高中1:12.5,中职学校1:16;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段1:3,学前、高中1:2.5。(高中为教职工与学生之比,同时专任教师达到教职工总数的86%)(1分) | |
19.教师发展 | 8 | 教师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教学研究能力强,教学业务成绩较好。 | (1)专任教师相应教师资格证持有率达100%或逐年提高,按规定新进人员需在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而未如期持证的,不得分。(1分) (2)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资格证持证率小学、初中、高中达80%,中职学校达90%。(1分) (3)中小学市级及以上各类优秀人才达本校专任教师20%以上。(2分) 中职学校市级及以上各类优秀人才达本校专任教师20%以上,“双师型”教师占本校专业课教师比例达80%以上。(2分) (4)专任教师业务比赛获奖率与上年相比持平或进步得1分;学年内专任教师业务比赛获奖率达20%以上得2分,10%至20%得1分,10%以下得0.5分,无专任教师获奖不得分。(3分) (5)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学年内参与课题研究或撰写论文的教师比例达35%;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学年内在省级及以上论文获奖和刊物发表文章人次达8%。(1分) | |
五、学生发展(14分) | 20.身心健康 | 4 | 学生具有健康的体质和较好的运动能力,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高;有效控制近视率;重视学生心理成长,使学生养成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 | (1)认真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按规定建设医务室(卫生室)、心理健康咨询室并配备专兼职教师、校医等。(1分) (2)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95%。(1分) (3)近视率较上一年下降1%。(1分) (4)按规定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心理健康活动正常开展。(1分) |
21.关爱学生 | 2 | 尊重学生个性差异,保障在校学生公平发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有困难和行为有偏差学生健康成长。 | (1)有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做到“应助尽助”。(1分) (2)有针对学有困难和行为有偏差学生的帮扶制度并落实到位。(1分) | |
22.学习能力 | 6 | 学生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表现与学业成绩总体状态良好。 | (1)小学学校建立教育质量监控机制并定期开展质量调查与分析;学年内参与学校科技创新活动的学生比例达50%及以上;学生小制作、小发明、小创造等方面获奖率与上一年相比持平或进步。(6分) (2)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与上一年相比持平或进步(从学校平均分全市排名、优秀率、合格率三个维度衡量)。(6分) (3)普通高中高考情况与上一年相比持平或进步(从一段线上线率、二段线上线率两个维度衡量)。(6分) (4)中职学校学生全市监测成绩(平均分排名)与上一年相比持平或进步;学生职业证书取得率与上一年相比持平或进步。(6分) (5)特殊教育学校学生(高考班)进入上一级学校比例与上一年相比持平或进步;学生(需要特殊安置的学生除外)就业率与上一年相比持平或进步。(6分) | |
23.个性发展 | 2 | 学生综合素养良好,个性特长发展充分,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体育、艺术等活动。 | (1)积极参与省、市体育联赛及艺术节活动。(1分) (2)学年内音体美劳比赛获奖人数占在校生总数的3%以上。(1分) | |
六、学校发展(20分) | 24.办学成效 | 7 | 学校办学成效明显,形成在省内外或区域内有明显示范作用的办学成果,并产生较好的社会辐射效应与社会影响力。 | (1)学校获评省现代化学校得2分,当年申报省现代化学校获市级推荐而未获评省现代学校的得1分;学年内特色品牌建设等方面获省级及以上认定,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分值3分。(3分) (2)学年内学校教育教学、校园文化和学校管理经验在市级及以上各类会议上作典型交流,市级得0.5分,省级得1分,国家级得2分,相同内容以最高奖次计,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分值3分。(3分) (3)学校教育科学研究成绩突出,学年内获得省级课题立项,每项得0.5分,获省优秀成果奖得1分,本项最高分值1分。(1分) |
25.综合效能 | 13 | 认真参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配合市教育局完成各项工作,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 (1)认真参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衢州有礼八个一”等工作中造成扣分的酌情扣1-2分,受到市教育局通报的每次扣1分,受到市政府通报的每次扣2分。(4分) (2)由市教育局机关各处室根据学校完成各处室具体工作情况进行效能考核评分,分值5分。(5分) (3)衢州教育督考通报中因工作落实不力受到通报的,每次(每项工作)扣0.5分,2分扣完为止。(2分) (4)学校完成市教育局年度教育信息宣传考核指标的得1分;获年度教育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年度教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或年度优秀教育新媒体的得1分。(2分) | |
七、社会满意(5分) | 26.教育满意 | 5 | 学校整体办学水平高,示范辐射作用突显,教育满意度高。 | 教育满意度调查由市教育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每学年组织一次。满意度评价包含学生、家长、社会等层面,满意度85分以上为满分,每减0.5个百分点扣0.1分,5分扣完为止。 |
八、学校自主发展 (30分) | 27.学校自主发展 | 30 | 学校围绕发展规划,从学年工作计划中自主确定3项重点工作任务目标,于每学年初将建设方案、评价细则报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处审核、备案。 | (1)根据备案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赋分。全部完成的,得满分;未全部达成目标的,酌情扣分。 (2)备案目标任务少于3项的,少一项扣10分。 (3)学校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应能客观反映学校发展情况,评价细则具体、科学。 |
九、加扣分项 | 加分项 | 5 | 学校教育教学业绩显著,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学年内受到党委、政府部门表彰奖励或领导批示的可以申请加分,最高分值为5分。 | 学校获得的综合类表彰奖励或领导批示、单项类表彰奖励或领导批示可以申请加分;综合类表彰奖励或领导批示指学校整体、全面的工作,单项类指学校某一方面、某一领域的工作;单项类表彰奖励或领导批示折半计分,个人荣誉不加分。相同工作或内容以最高奖次计,不重复加分。 (1)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或国家级领导批示的,每项加5分。 (2)受到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等表彰或省部级等领导批示的,每项加2分。 (3)受到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等表彰或市厅级等领导批示的,每项加1分。 |
扣分项 | 5 | 学校学年内存在重大组考差错、违规招生、违规收费、教职工违法违纪、师德师风问题、在校生违法犯罪、校园欺凌事件、发生一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及学生在校内非正常死亡等情况的适当扣分,最高扣分分值为5分。 | (1)在教育考试中出现重大组考差错,或大面积违纪舞弊事件,未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政策实施招生工作,有违规招生、违规收费行为的,每起扣1分。 (2)学校教职工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每人次扣1分。 (3)教师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讽刺、歧视、侮辱学生,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索要或变相收取家长钱物、礼品,参与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培训机构兼职等师德师风问题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等查实通报的,每人次扣1分。 (4)出现在校生违法犯罪现象及发生学生侵害或欺凌事件,每起扣1分。 (5)发生具有一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每起扣1分。 (6)校内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的每人扣1分。 (7)被市委市政府作为执行十条军规反面典型通报的,每件扣1分。 |
衢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