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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3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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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市教综〔2019〕31号

衢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教育考试院、教研室:

为加强衢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命题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衢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执行。

衢州市教育局

2019年5月21日

衢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衢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管理,规范命题工作的组织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有关文件,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既是初中毕业生是否符合毕业水平的合格性考试,又是高中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选拔性考试。

第三条 命题的依据是《浙江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以下简称《考试说明》)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命题的组织形式分为单独命题、联合命题和委托命题等形式。本办法适用于单独命题。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衢州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命题工作。接受省考试院和省教研室对命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价。

第五条 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命题的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其职责是:

(一)协调并确定符合命题条件的场所;

(二)保障命题人员在命题集中管理期间的生活;

(三)协调安排试卷印制工作;

(四)做好命题评价工作,向市教育局教研室提供质量评价所需数据,提高命题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五)落实保密措施,做好保密工作。

第六条 市教育局教研室负责命题工作的具体实施,其职责是:

(一)制订命题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组建(动态调整完善)命(审)题人员专家库(含命题组长、命题教师、审题教师),按规定程序选聘命(审)题人员(专家);

(三)进行试题质量分析评价工作,开展命题技术和理论研究;

(四)考试结束后向市教育考试院报送命题工作总结。评卷结束后向省教研室报送命制的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参考、各学科质量评价报告等;

(五)落实保密措施,做好保密工作。

第七条 命题工作应严格执行以下命题工作程序:

(一)组织命题管理人员、命(审)题人员学习有关命题政策、理论和有关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并与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二)组织命题组长和命题教师研究《考试说明》《课程标准》和初中教材,分析历年试题;

(三)制订学科命题计划或命题双向细目表;

(四)编写试题、试题的参考答案及评分参考;

(五)讨论和推敲试题,控制试题难度,确保试题质量;

(六)根据命题计划或细目表组卷,并完成组卷说明;

(七)审题,并填写审题意见书。当命题组与审题教师对试题存在分歧时,应在充分交流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八)试题定稿,命题组长和命题教师确认后在发排清样上签字;

(九)命题总结。

第三章 人员选聘及职责

第八条 参与中考命(审)题是学校教师的责任,全市所有初中学校和教研室有义务选派优秀教师参加命(审)题工作。命(审)题教师参加命(审)题工作应计入其教育教学工作量。

第九条 命题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命题组长选聘条件和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命题组长的选聘条件:

1.责任心强,作风正派,遵守纪律,严守秘密,善于协调,具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2.长期从事相关学科教学和教研工作,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熟悉本学科《课程标准》《考试说明》和教材,了解中学教学实际情况和教育测量学的基本理论,熟悉命题工作;

4.身体健康,适合封闭开展命题工作。

(二)命题组长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相关法律、法规;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命题工作的相关要求;

3.主持本学科组命题,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4.制订本学科命题实施方案、《学科命题双向细目表》;

5.对试题质量和命题工作进度负责,确保命题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

6.做好本学科组安全保密工作。  

第十条 命题组由一线教师和教研员组成,成员3―6名。命题教师在命题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完成组长分配的工作任务。命题教师的选聘条件和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命题教师的选聘条件:

1.责任心强,作风正派,遵守纪律,严守秘密,能与他人合作共事;

2.长期从事相关学科教学或教研工作,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熟悉本学科《课程标准》《考试说明》和教材,了解教学实际情况和教育测量学的基本理论,熟悉命题工作;

4.身体健康,适合封闭开展命题工作。

(二)命题教师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命题工作的相关要求;

3.按照要求按时完成试题编制和参考答案及评分参考的制订;协助做好评卷工作;

4.做好命题工作总结。

第十一条 命题工作实行审题制度,按科目聘请审题教师,每学科1—3名。审题教师的选聘参照命题教师的条件,并应在学科领域具有较高造诣。

审题教师职责:

(一)按照审题要求,依据学科命题指导思想、命题技术规范要求,独立完成对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参考的评审;

(二)对试卷初稿进行试测,并计算测试时长,完整写出全部试题的答案,并与命题意图进行逐一核对;

(三)从政治性、科学性、学术性、技术性、逻辑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向命题组提供书面的评审意见和修改建议。

第十二条命(审)题人员每年从专家库中抽取产生,命题人员连续参加命题工作的年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第十三条 命题管理人员由市教育局指派,并适时进行轮换。

第十四条 参加命题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应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度中考,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第四章 安全保密和组织形式

第十五条 每年中考启用前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及评分参考为绝密级事项。

第十六条 命题管理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有关命(审)题教师的身份,不得从事相关补习、辅导、讲座、编写复习资料等活动。

第十七条 命(审)题教师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律及保密规定,不得以命(审)题教师身份接受媒体采访,不得暴露本人及其他命(审)题教师的身份,不得以命(审)题教师的名义参加相关补习、辅导、讲座、编写复习资料、发表文章等活动。

第十八条 推荐命(审)题教师的学校或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做好命题教师身份的保密工作。

第十九条 中考命题实行全封闭管理。所有命题人员不得携带任何除命题工作配备外的通讯、录音、摄录像及信息存储类等工具进入命题场所。

第二十条 命题期间应当成立命题领导小组,负责命题全过程的管理,并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领导小组组长应当由市教育局负责人担任,联络人由市教育局教研室或市教育考试院有关领导担任。

第二十一条 命题场所应具有较好的保密条件,并执行相应的保密措施:

(一)相对封闭,任何非命题(管理)人员不得进入;

(二)设置专用工作区域;

(三)协助印刷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四)对所有参与服务的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并签订保密责任书。   

第五章 命题经费

第二十二条 严格年度预(决)算管理,中考命题工作所需命题各项费用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列支,专款专用。

第二十三条 科学核定命(审)题教师、命题管理人员的工作量,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六章 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命题工作管理规定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盗窃或泄露在保密期限内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及评分参考(含评分细则)及答卷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衢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衢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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