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市教基〔2019〕7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浙教学前〔2014〕62号),2019年12月9日-12日,我局成立省二级幼儿园评估专家组,对照《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对全市申报创建的25所幼儿园开展现场评估,经评估,23所幼儿园达到二级园标准,予以通过(具体名单见附件1)。新评(含正式评估)认定为二级幼儿园的单位应挂铜牌,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监制(铜牌样式见附件2),预评认定为二级幼儿园的单位,暂不予挂牌。
希望被认定通过的幼儿园再接再厉,在巩固已有成绩的基础上,全面整改提升,进一步端正办园思想,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力争办园水平再上新台阶。
附件:
衢州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18日
衢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 20日印发